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引导、示范作用,激励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河北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冀开大教字〔2026〕26号)和《河北开放大学2025年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及《沧州开放大学2025年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 2025年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入学满一年以上的开放教育在籍学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1.平均分85分及以上
2.考试不及格课程小于等于3门
3.已修完全部学分的40%
4.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的相关奖励。
二、申请方法
符合条件的同学即日起至6月10日与自己所属学习中心联系申请,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