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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沧州开放大学关于调整开放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6作者:点击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文件、《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文件,结合开放教育教务教学计划、招生专业划分等情况,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我校远程开放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北省开放大学收费标准执行。

    具体学费标准调整为本科学费:文经类专业5680 元,理工类专业6035元;专科学费:文经类专业4180 元,理工类专业4560 元。本次学费调整政策自2026年春季招生开始在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6日。咨询电话:0317-3132415    投诉电话:0317-308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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