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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开放大学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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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河北开放大学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市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教学工作,做好教学辅导,落实教学要求;定期组织全市开放大学体系教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3.负责落实上级教学计划,安排市校每学期各专业的课程面授辅导或线上导学,督促任课教师落实教学过程要求。

4.负责市校学员形成性考核成绩评阅、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工作;负责各县市学员毕业论文、社会调查成绩汇总及对完成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市校日常教学检查、抽查;按照省校要求,开展教学检查,协助其他科室完成星级评估。

6.负责国开、省校以及市校开展的各项教学活动、教学比赛与竞赛等的组织及管理;负责“双创”比赛的组织工作。

7.负责市校开放教育学员的课程思政建设。

8.根据市校总体发展规划,开发学校特色课程,定期组织青年教师观摩课和讲课比赛。

9.负责市校教师队伍建设与开放教育教师的管理、培训等工作;负责市校开放教育外聘教师的招聘与管理。

10.负责全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骨干教师培养,市校以教研组为基础,抓好专业负责人建设,积极参与省校课程团队建设。

11.负责科研工作,加强与省校、市教科所、市社科联等科研机构的联系,组织课题申报、立项、结题等工作;组织市校科研活动。

12.负责市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加强与省校学术委员会的联系。

13.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推介优秀教师、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建立完备的教师、教学、教研等相关档案资料。

14.发挥市校学科优势,积极做好社会服务,开展培训、咨询和公益宣讲等活动。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