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河北老年开放大学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要求,助力沧州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支持环京津康养产业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4〕13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沧州开放大学在提升办学条件、综合考虑学校课程设置、办学成本及其他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并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重新制定沧州开放大学老年教育培训费收费标准如下:
书法美术类、文史语言类、政教哲学类、公共知识类120元/课程/期;
舞蹈体育类、养生保健类、声乐戏剧类、生活休闲类、非遗文化类100元/课程/期;
智能技术类、一般器乐类150元/课程/期;
特殊器乐类(由学校提供乐器的课程)200元/课程/期。
本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开始执行。
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参照河北老年开放大学收费标准制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6月11日,公示期30天。
沧州开放大学
2025年5月13日